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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“房產證出港了! 今后房產證寫誰的名字都沒用,有它的房子是你的”的文案引起了關注和討論,產生了“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≠房子是你的”等文案。 那么,房產證從5月1日開始“下崗”的說法正確嗎? 在不動產證明書上寫誰的名字已經不重要了嗎? 新不動產權證和不動產證明書的區別是什么? 對
傳言,各地房管、國土部門紛紛表示,已經發放的房產證仍然有效。 不動產登記按照“不變”的大致情況進行,以新證代替舊證的形式完成,不動產的權利變更、轉讓后,向新的產權人發行不動產權證書。 不動產物權未變更、轉讓的,舊證件仍然合法有效,效力與不動產權屬證書相同,仍然可以辦理各種手續。

不動產證明書仍然合法有效,不需要更換

據網上復印件介紹,“根據國土資源部的相關工作安排,應當從5月1日起在全國全市縣頒發舊證書,頒發新證書”“力爭今年年底前在全市縣頒發舊證書,頒發新證書”。

事實上,年底,全國大部分地區都沒有發放房產證,而是發放了不動產權證。 據國土資源部官網介紹,截至年底,全國實現房地產統一登記“新證發放、舊證停辦”的地市達到100%,除西藏部分縣外,其他省(區、市)縣全部實現“新停辦”。

有人有疑問。 那么舊的不動產證明書還有效嗎?需要更換不動產權證嗎? 年2月發布的《國土資源部關于啟用不動產登記簿證格式(試行)的通知》顯示,不動產登記機關依照“不變”的大致情況,權利不變,登記簿證不更換,依法辦理變更登記、轉移登記等登記時,將重新

對此,根據房地產相關法律界人士,目前有新證、舊證、法律效力,可以選擇是否更換。 不動產的權利變更、轉讓后,會向新的所有權人發行不動產的權利證明書。 不動產物權未變更、轉讓的,舊證件仍然合法有效,效力與不動產權屬證書相同,仍然可以辦理各種手續。

不動產權證新不動產單元號碼

關于不動產證明書和不動產權證的區別。 國土部門表示,兩者性質不同,不動產權證是不動產證書和土地采用權屬證書的組合。 另外房產證上沒有防輻射標簽,不動產權證上有防輻射標簽。

不動產證明書的外頁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的全部產權證明書,沒有其他復印件。 不動產證明包括房屋的所有權人、共有情況、房屋位置、登記時間、房屋性質、規劃用途、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。

除不動產權證外,還增加了不動產單元號碼、聘用期限等復印件。 年3月1日起施行的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》規定,不動產以不動產單元為基本單位登記。 不動產單元有唯一的代碼。 這個代碼是不動產單元號碼,像家里的“身份證號碼”一樣由28位數字組成。 全國唯一的。

不動產權批量登記后,可以查詢不動產新聞。 有些人害怕出現“親自檢查房間”的現象。 也就是說,有些人通過姓名詢問的方法獲取他人的不動產新聞,用于非法用途。 對此,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指出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泄露不動產登記新聞”,并確定可以提交“三類人”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。 一是權利人可以查詢、復印不動產登記資料二是與不動產交易、繼承、訴訟等有關的利害關系人可以查詢、復制不動產的自然狀況、權利人及其不動產的扣押、抵押、預告登記、異議登記等情況三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檢察院、人民檢察院

產權最終根據不動產登記簿

網上文案說“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不重要”“房產證上可以沒有你的名字,但不動產登記簿上必須有你的名字”。

有人擔心這是房子的產權問題,萬一不動產證明和不動產權證上有自己的名字,不動產登記簿上怎么辦?

對此,相關律師表示,根據物權法,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若干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。 記載不一致時,除有證據表明不動產登記簿有錯誤外,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。 也就是說,不動產證明和不動產權證的名稱與不動產登記簿的名稱不一致的,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。 但是,在大部分情況下,不動產證明和不動產登記簿的消息是一致的,所以不要擔心。

另外,在網上的復印件中,他還表示:“不動產所有權的最高效力來自不動產登記,所以沒有安全感的女性沒有必要在男性的不動產證書上命名。 不動產證明書上可以沒有你的名字,但是必須在不動產登記時加上。 ”。 對此,全國多個地方的不動產登記中心表示“認為是理所當然的”。 首次辦理不動產登記時,購買合同上記載的購買者是誰,不動產登記時登記誰,在不動產登記簿上增加姓名,需要提交相關資料并審查。

標題:“傳房產證下崗作廢 國土部門:仍然比較有效無需更換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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